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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

能否采用国外某地地名作为企业字号?

来源:盐田区投资推广服务中心发布时间:2021-04-02

  依据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第十一条:“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情形(四)使用外国国家(地区)名称、国际组织名称及其通用简称、特定称谓”因此,不得使用外国国家(地区)名称及国际组织名称作为企业字号,但外国国家境内某一具体地名,可适当放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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